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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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度研究生校级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08     点击数量:

学院各年级研究生:

学校近日下发了2022-2023学年度研究生校级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通知,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与评选条件

1.全日制非在职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品学兼优;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积极参与青年大学习,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参与科研活动、科创竞赛以及各类学术讲座活动。

3.研究生校级优秀学生申请者应获得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或者在2023年江苏省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中获批立项并且在2022-2023学年学业奖学金评选中获得较高评定分数。

4.研究生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者须连续担任学校或学院研究生会主要干部(部长及以上)、班长、团支书、党支部书记、社团主要负责人、党员工作站主要干部(部长及以上)等职务一年及以上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

    (2)获得2023年江苏省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立项;

    (3)获得2022-2023学年一等学业奖学金。

5.学院本次推荐校级优秀学生、校级优秀学生干部共30人,其中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不超过12人。

6.有志愿服务经历者优先。

7.校级优秀学生、校级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不兼得。

二、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个人对照评选条件整理申报材料,10131200前请将电子版申请表、汇总表、支撑材料(含目录)发送到邮箱1051736925@qq.com,邮件以“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申请+姓名+联系方式”命名,纸质版申请表、支撑材料(复印件,含目录)交到学院楼A211办公室,逾期视为放弃申请。

2.学院推荐。学院对申请材料并进行审查,综合评价后择优推荐, 推荐名单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

3.审核。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对各单位推荐候选人材料进行汇总审核,上报校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

4.表彰。学校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对推荐人选进行讨论、研究,确定表彰名单,由学校颁发证书进行表彰。

三、特别提醒

1.本次评选只针对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

2.若同时申请校优秀学生干部和校优秀学生,请将电子版申报材料放到不同的文件夹报送,支撑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请分别整理,不可共用。

3.申报材料请按照模板命名格式命名,严格按照模板内容填写。支撑材料应包括个人成绩单、奖励荣誉证书、志愿服务证明、岗位聘书、科研成果证明等材料(纸质支撑材料提供复印件即可),制作支撑材料目录并按照目录进行排序。

4.纸质申请表请导师签署意见,电子申请表请录入导师评价内容。纸质申请表请正反打印(严格控制在正反两页内),支撑材料请正反打印并进行装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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